被骗钱后,女子加入境外电诈集团诈骗数十万元

时间:2025-06-13 13:40:00

一个帮助境外电诈引流的团伙,

其成员多为遭受过诈骗的受害者,

而他们的组织者,

最初竟然也是受害者,

如今却一一沦为诈骗分子的“帮凶”……

2021年,孙某曾遭遇一场电信诈骗,损失惨重。当时,一名所谓“客服”向她承诺:“跟着我们做‘红包手’吧,同意的话就把钱还你,还能让你赚钱。”孙某被利益诱惑,决定参与其中。她按照上家要求,在指定群聊中发放红包,引诱被害人刷单。为了追回骗款,也为了赚钱,孙某从受骗人摇身一变,走上了诈骗的歪路。

随着时间推移,孙某逐渐成为组织者,被称为“托头”。她通过特定聊天软件接收境外上家的指令,招募韦某等人担任财务,谷某等人担任“红包手”,田某甲、田某乙等人担任“托手”,组建国内通讯群组,按照既定话术剧本“炒群”带节奏,引导被害人下载境外诈骗犯罪组织控制的第三方软件,为境外电诈引流。令人意外的是,孙某甚至还与境外诈骗集团中的一名成员谈起了网恋。

“有天,我在家玩手机时,发现儿子的高中老师突然把我拉进了一个群聊,当时我根本没想到这位老师是被别人盗号了。”

张女士是本案被害人之一,她回忆到,“红包手”在群里发红包,引诱张女士点击链接下载“xx广告”APP并注册账号。该平台客服(系境外诈骗团伙成员)声称可以充值后对指定商品进行刷单,进而返现。“托手”在群里抢红包炒气氛,并不时发送成功提现佣金的截图。张女士抱着赚点小钱的想法,按照提示进行充值,但在提现环节,客服却不断催促她继续充值。在先后7次转账共计20余万元后,张女士发现群聊竟然已被解散,意识到自己被骗。

2024年3月,犯罪嫌疑人孙某等人陆续到案。经审查,孙某等人不仅知晓诈骗流程,还与境外诈骗集团形成稳定协作关系。他们通过私聊,被害人进一步诱导其陷入骗局,成为跨境电信网络诈骗犯罪链上的关键环节。

被告人韦某作为引流团伙的“财务”,受孙某指派与境外电诈犯罪集团成员对接,以虚拟币形式从上家收取服务费或合作费,变现为人民币后用于发放引流团伙成员的工资,并受境外诈骗集团委托在国内采购手机号、聊天软件账号等作案工具。

2024年6月起,浦东新区检察院以涉嫌诈骗罪先后对孙某等20人提起公诉。法院采纳检察机关指控的罪名和量刑建议,对孙某等20名被告人分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三个月至拘役十个月不等,并处罚金、剥夺政治权利等刑罚。

检察官提醒:“引流”是电信诈骗的“前菜”,很多人因为反诈意识不强,被引流进诈骗旋涡。有的不慎被骗,钱财损失惨重;有的抵不住诱惑,成为诈骗分子的引流工具人;更有甚者,像本案的孙某等被告人一样,明知境外电诈集团的诈骗意图与诈骗套路,依然帮助引流、深度参与,成为诈骗罪共犯,最终害人害己。

【来源:新闻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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