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兄妹在港起诉宗馥莉文书曝光,四大重要信息值得关注

时间:2025-07-17 11:22:00

近日,娃哈哈集团现任董事长、宗庆后之女宗馥莉被3名自称同父异母弟妹起诉,引发关注。

7月15日,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从香港高等法院获取了原告方宗继昌等三人的起诉状原件。该法律文书显示,案件原告方三人分别为Jacky Zong(宗继昌)、Jessie Jiele Zong(宗婕莉)、Jerry Jisheng Zong(宗继盛),被告方为Kelly Fuli Zong(宗馥莉)(第一被告人)和Jian Hao Ventures Limited(第二被告人,一家在英属维京群岛注册的公司)。记者注意到,这起案件是以原诉传票展开的法律程序。

四大重要信息值得关注

每日经济新闻 记者梳理这份起诉状发现,以下四个重要信息值得关注:

第一,原告方宗继昌等三人早已在2024年12月30日就向香港高等法院递交起诉状。而彼时仅是宗庆后逝世后半年,意味着这场家族矛盾早已发生。

第二,法院在审阅原诉传票、原告方及律师确认书、原告承诺书等证据资料后,发出了临时禁止令。其中一份确认书为宗继昌于2024年12月29日作出的,还有相关证据。

临时禁止令要求宗馥莉、Jian Hao Ventures Limited不得自行或通过代理人等任何方式处置、处理或降低在香港汇丰银行以第二被告人Jian Hao Ventures Limited名义开立的账户中的任何资产,也不得处置或减少自2024年2月2日以来存于该汇丰账户中的任何资产的替代物或可追踪收益。

而娃哈哈创始人宗庆后正是在2024年2月去世。也就是说,宗馥莉对香港汇丰银行旗下离岸账户Jian Hao Ventures Limited的资产使用权,一度被“冻结”。

第三,“宗氏三兄妹”还要求宗馥莉在7天内履行四项告知义务,并已获得了法院的支持,包括:

目前香港汇丰银行的最新余额;

若汇丰银行账户内的资产在2024年2月2日或之后已被处置或转移给第三方,需说明该等资产的去向、资产或其替代物/可追踪收益的所在位置,以及该等资产是向谁、转移至何处、在何种情况下从汇丰银行账户中被处置或转出;

关于截至2024年5月31日银行对账单中显示已从汇丰账户中转出的约108.5万美元,该金额或其替代品/可追踪收益的现状,以及该金额是如何被处置或从汇丰账户中转移出去的,以及在何种情况下、向谁、到何处以及在何种情形下该金额被处置或转移出去的;

2024年2月2日至目前汇丰账户中资产的流动、收入和支出情况的详细说明。

不过,该文书也显示,对于临时禁令,第一被告和第二被告可以随时向法院申请变更或解除临时禁止令,但要先通知原告律师。

第四,上述禁止令是依据香港《高等法院条例》(第4章)第21M条,为协助原告在杭州中级人民法院对宗馥莉(第一被告。第二被告Jian Hao Ventures Limited在其中被列为第三方)的诉讼提供帮助。

记者查阅香港《高等法院条例》(第4章)第21M条,此条名为“在没有实质法律程序进行的情况下的临时济助”。

第二被告Jian Hao Ventures Limited是什么来头?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查询获悉,香港一家律所的律师在官网展示了其代理上述案件的信息,他如是表述这宗案件:“因中国内地高净值家庭成员之间的信托纠纷,而产生的禁令及附带披露申请。”其案件编号与记者从香港高等法院获取的案件编号一致。

图片来源:律师个人网页截图

从这位律师的表述中可以看出,信托纠纷被视为案件的关键词。这也让Jian Hao Ventures Limited的身份指向更趋清晰,其为离岸信托的关键方。

据此前多家媒体报道,宗庆后生前在香港为后代设立了一笔离岸的家族信托,总额达到21亿美元。原告律师曾向媒体披露,截至2024年初,该汇丰账户余额约为18亿美元。

上海贤云律师事务所创始人、管理合伙人滕云7月16日在接受《每日经济新闻》记者采访时分析,“如果离岸信托的银行账户能够被宗馥莉以其个人的指示进行划转,那这个信托可能处于还没有生效的状态(比如说信托文件约定信托财产需要累计到21亿美元才生效)。也有一种可能就是,能被宗馥莉动用资金的Jian Hao Ventures Limited虽然是离岸信托控股的公司,但可能仍然是独立运营的,所以才可以自行支配其公司名下的资金,而公司经营产生分红可以在股东之间予以分配的,也就是说相应的股东分红仍归属于离岸信托,再由离岸信托的受托人根据委托人的意愿、信托文件进行分配”。

滕云认为,该信托基金可能缺失书面文件,所以无法确认宗继昌、宗婕莉、宗继盛是否为该离岸信托的受益人。其次,若信托资产能被宗馥莉直接划转,意味着信托资产未真正隔离,这个离岸信托是否有效也值得推敲。

原告宗继昌、宗婕莉和宗继盛为何将Jian Hao Ventures Limited列为第二被告,滕云认为有两个可能性。其一,为了防止宗馥莉处置Jian Hao Ventures Limited的资产。其二,宗馥莉可能在Jian Hao Ventures Limited中担任了例如董事等职务,Jian Hao Ventures Limited才会根据宗馥莉的指令进行资金的划转。

来源:每日经济新闻

最新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