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从信用中国获悉,河北省水利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从事危及公路安全的作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2017)》第四十七条第一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2017)》第七十六条第(三)项,给予罚款30000元的行政处罚,处罚单位为天津市滨海新区交通运输局。

该公司官网显示,河北省水利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始建于1956年,是一家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的双一级资质企业。公司法人代表王立新,注册资本101800万人民币。


该公司官网管理广角一栏7月10日发布文章显示,集团公司以多种形式举行安全生产月启动仪式,全方位铺开安全生产宣传工作,迅速在内部营造起浓厚的安全生产月氛围。为增强宣传的趣味性和吸引力,精心组织了安全知识竞赛、安全主题演讲比赛等活动。其中,安全知识竞赛涵盖安全生产法规、操作规程、应急处置等多方面,有效激发了员工学习安全知识的主动性和积极性,让安全理念在潜移默化中融入员工日常工作。

另据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显示,该公司2025年6月16日有一条被执行信息,执行标的4090950元,执行法院建平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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