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社区居民在鱼龙街老年幸福食堂就餐。 宜良县委宣传部供图
午饭时间,位于宜良县匡远街道清远社区的鱼龙街老年幸福食堂里,坐满了就餐的老年人。
“食堂从今年2月18日开业以来,就餐人数从最初的每天100人左右增加到300余人。”食堂运营方——福莱居医养中心院长伍忠丽介绍,到这里固定就餐的大部分是老年人,还有周边单位、商铺、公司的人员。现在食堂经营已实现保本并略有盈利。
幸福食堂作为养老服务的关键一环,不仅解决了老年人的就餐难题,更有利于促进社区互助和邻里关系和谐发展。昆明市将“老年幸福食堂”建设列为“十四五”期间重点工作之一,在云南省率先推进为老助餐服务工作,解决老年人特别是空巢、孤寡、高龄、失能老人“做饭难”“就餐难”问题。据不完全统计,目前,昆明幸福食堂总数已超250家。
多项服务让老人吃得安心
素炒白菜、干椒花菜、韭黄炒蛋、手撕莲花白、蒜苗炒肉、芹菜炒肉末,外加一个咸菜和清汤,前来就餐的王大爷看着菜单说:“这些菜挺合我口味的,有了这个食堂,解决了我吃饭的大问题。”
“食堂在菜单设计上充分考虑到老年人的营养需求和口味偏好。”伍忠丽说,为确保老年人健康安全就餐,食堂的所有食材由福万家超市统一配送,确保食物新鲜、安全、无污染,让大家吃得放心、吃得健康。目前,鱼龙街老年幸福食堂建立了微信公众号,每天发布当日的菜单,让需要就餐的人员提前了解方便选择。另外,就餐人员通过刷卡就可以用餐,节省排队等候的时间。这些举措,进一步扩大了幸福食堂的服务范围,并满足更多居民的需求。
清远社区负责人董敏说:“社区里老人多,老年幸福食堂运营后,成为社区老人社交场所,这增进了邻里交流,减少了老人孤独感。”
多举措让食堂可持续运营
老年人消费能力不高,食堂收入往往难以覆盖全部成本,这是老年幸福食堂普遍面临的问题。
宜良县民政局副局长周艳丽介绍,鱼龙街幸福食堂在宜良县民政局的大力支持和监督管理下,由宜良县慈善协会按专业化要求委托市场主体具体开展经营和管理,并通过吸引慈善捐助和志愿服务等方式助力养老助餐服务。具体经营者在有盈利的情况下,每年向宜良县慈善协会捐出2%的收益,用于养老、助老服务,形成一个共建共享、多元参与的可持续良性发展模式。
事实上,为了让老年幸福食堂能可持续地运营下去,昆明市也在不断探索各种务实举措。
昆明市在新建住宅区、改建老旧小区时同步落实为老助餐服务设施建设,多渠道争取资金对老年幸福食堂进行补助,对符合条件的依法免征或减免增值税、企业所得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经民政部门备案的,用水、用电、用气执行居民价格。
同时,鼓励企业参与老年幸福食堂建设和运营,引导社会公益慈善力量捐助,探索成立专项基金,在坚持非营利性的基础上,对不同年龄层次的老年人实行差异化收费,大力推动为老助餐服务。目前,昆明市80%以上助餐站点由村(社区)主办,20%由社会力量运营。
此外,昆明市还不断创新发展模式,依托现有街道(乡镇)养老综合体、社区养老服务中心、日间照料中心等养老服务机构,鼓励和引导其增设为老助餐服务,探索发展“养老服务机构+幸福食堂”“物业+幸福食堂”“餐饮企业+幸福食堂”等多元模式,努力为老人提供“饭来张口”的服务。
“鱼龙街老年幸福食堂就是‘政府+慈善+市场’服务模式的探索和实践。”宜良县民政局局长、宜良县慈善协会常务副会长王中慧说,宜良县民政局将闲置的房屋免费提供给慈善协会开展助餐服务,并给予20万元的建设补助资金,以缓解食堂运营资金压力。同时,协调社区通过公告栏、微信群、线下活动等宣传食堂,组织社区老人参与,提升知晓度与参与率。
为了更好地服务社区老人,宜良县慈善协会还招募志愿者开展送餐宣传等志愿服务,引导更多群众参与助餐服务,满足居民多元化、个性化的餐饮需求,不断提升居民的就餐满意度。
多方共济扩大幸福食堂覆盖面
官渡区明通路社区党委通过院坝议事,联合辖区“惠民公社”,利用“三家巷”居民小区前空余场地,搭建3个集装箱房,打造成老年幸福食堂,并作为活动阵地深入开展“暖心服务”;官渡区佴家湾社区党委与昆明半个儿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联合打造老年幸福食堂,解决周边老年人中午吃饭问题;西山区西苑街道通过“爱心企业+幸福食堂+助餐点”的形式,引入企业、养老机构,建成5个社区老年幸福食堂,推动街道养老助餐服务体系日益完善。目前,该街道社区老年幸福食堂日均接待群众近500人次,其中老年群体300余人次。
把“老年幸福食堂”建设在居民小区内,就是将老年助餐服务嵌入居家养老网络里,让老年人在家门口享受“舌尖上的幸福”。今年1月印发的《昆明市推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任务分工方案(2024—2026年)》明确,要实施六大行动、采取20项措施全面推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
在社区老年助餐方面,昆明市将积极构建覆盖城乡、布局合理的老年助餐服务网络,全力打造示范型、综合型老年助餐服务机构。预计到2026年底,全市将实现每个街道至少建有2个城市老年幸福食堂(助餐点),乡镇老年幸福食堂(助餐站点)覆盖率不低于60%。(昆明日报 记者赵书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