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献血者能享受哪些献血福利?
答:献血者本人及亲属均可免除部分用血费用。
献血者本人在献血后5年内免费用献血量3倍的血;献血5年后至终生免费用献血量等量的血。累计献血800ml后,10年内免费用所需血量,10年后至终生免费用献血量3倍的血。累计献血1000ml以上,终生免费用所需血量。献血者亲属按照献血者的献血量等量免费用血。
问:为啥有时不能全部报销用血费用?
答:无偿献血者在血站用血免费(基于总献血量,不超出的免费),医院需要收取部分服务费。按照《献血法》规定,血站减免范围只免血液本身的采集、储存、分离、检验费(按省定标准),医院收取的配血费、储血费、输注费、特殊处理费等服务费不在减免范围。献血量限制报销额度基于献血者的献血量,献血者亲属用血量超过献血者的献血总量,超出部分需自费。
问:医保报销过用血费用,血站还能再报吗?
答:血液费用属于医保乙类项目(一般需自付一定比例后,剩余部分按医保政策报销)。血站会根据无偿献血优惠政策,在医保报销的基础上,对献血者及亲属再次进行相应额度的用血费用减免,两者并不冲突。
问:哪些亲属能享受献血者的献血福利?
答:献血者本人及家庭成员(包括配偶、父亲、母亲、公公、婆婆、岳父、岳母、儿子、女儿、儿媳、女婿共12种情况)。多名亲属献血,献血量可累计用于亲属减免(但减免额度总量有限,用完即止)。
问:献血者本人报销过,亲属还能用献血者的献血量报销吗?
答:献血者本人报销不影响亲属使用献血者的献血量进行等量报销。例如,献血者献了800ml血,献血者自己生病报销后,亲属仍可用献血者的献血证报销等量800ml的用血费用。
问:用血费用可以直接在医院报销吗?
答:省内医院用血,出院时直接在医院的用血直免窗口办理报销。省外医院用血,结算后可通过“河南无偿献血”微信公众号自助报销,或带资料到南阳市中心血站献血返还科现场报销。
问:在外省献血,在河南省内用血能报销吗?
答:用微信搜索小程序”全国电子献血证”→登录→点击“异地减免办理”→选择献血地血站→按提示上传材料在线申请即可。
问:报销用血费用有时间间隔和限制吗?
答:只要用血时间在献血时间之后,且报销资料齐全,无论间隔多久,均可申请报销。
问:电子献血证上信息有误怎么办?
答:有以下三种解决办法,若在南阳献血,直接拨打南阳市中心血站血源科电话63123792咨询更改;通过微信或支付宝“全国电子献血证”小程序的“意见建议反馈”提交申请;出院报销时,医院直免窗口工作人员可现场联系血站核实修改,即时办理减免。
(李贺)
编辑:辛灵飒 初审:王冰 终审:王笑荷